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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简介

    时间:2024-01-24      信息来源:芮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浏览次数:

       芮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我县相关政策性规定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提高政治站位,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从芮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困稳定政策性规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内设机构职责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

      1、负责文秘、信息、人事、保密、值班、后勤保障等工作;

      2、承担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统计、预算规划等工作。

      3、承担局机关宣传组织党建活动等各项工作任务。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

      (二)优抚安置股

      1、承担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拥军优属工作。

      2、负责国家、省、市、县优抚法规政策的落实和地方优抚制度的完善。

      3、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县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复原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

      4、负责全县退役军人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管理发放工作。

      5、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解困稳定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三)政策法规和就业创业股

      1、负责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的落实和解答,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并落实。

      2、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

      (四)褒扬纪念股

      1、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

      3、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4、承办有关退役军人评残、烈士评定工作。

      三、办公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芮城县亚宝南路102号

      办公电话:0359-6379566

      传真号码:0359-6379566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8:00—12:00      14:30—18:00

      五、负责人

      原国庆   芮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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