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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时间:2021-08-11      信息来源: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一、单位主要职责

      目前我局主要承担全县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维稳维权等四个方面14项工作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就业促进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等。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加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和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制度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表彰制度,拟订县政府奖励制度草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县人社局要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压缩涉民涉企审批和服务时限,提高事项“网上办理”比例;做好职称评审相关工作;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下放岗位聘用认定权限;开展“多证合一”试点,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便民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14.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

      二、办公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芮城县学府西街70号

      电话:0359-3023147

      邮政编码:044600

    芮城县人社局     责任编辑:吉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