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民政局 芮城县财政局 芮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发放高龄津贴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4-04-10 信息来源:芮城县民政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4-00395 | 发布时间 | 2024-04-10 | ||
发布机构 | 芮城县民政局 | 文号 | 芮民发〔2024〕1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运政办发〔2023〕40号)精神,根据《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晋民发〔2023〕49号)、《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龄津贴发放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晋民函〔2024〕8号)和《运城市民政局 运城市财政局 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运民发〔2024〕4号)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县高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增进高龄老年人福祉,从2024年1月1日起,为我县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特制定方案如下:
芮城县民政局 芮城县财政局 芮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4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