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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芮城县2022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9-25      信息来源:芮城县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浏览次数:

      ——2023年8月30日在芮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财政局局长   李  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以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全县纳入管理行政单位5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7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8个,事业单位94个,共计162个。全县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407268.31万元,较上年增长6.66%。负债总额38094.56万元,较上年增长4.49%。净资产369173.75万元,较上年增长6.88%。

      全县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60593.02万元,占39.4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246675.29万元,占60.57%。

      全县固定资产161246.89万元,较上年增长12.38%,占资产总额39.59%;流动资产40703.05万元,较上年降低28.35%,占资产总额9.99%;在建工程73135.32万元,较上年增长56.43%,占资产总额17.96%;无形资产4488.7万元,较上年增长29.59%,占资产总额1.10%;公共基础设施119249.8万元,占资产总额29.28%;保障性住房8379.38万元,占资产总额2.06%;其他资产65.17万元,占资产总额0.02%。

      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情况

      (一) 资产配置情况

      2022年度,全县配置固定资产32747.63万元(账面原值,下同)。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3186.46万元,占70.8 %;配置设备8678.98 万元,占26.5 % ;配置图书档案94.06 万元,占0.29%;配置家具、用具及动植物786.98 万元,占2.4 % ;配置特种动植物1.15万元,占0.01%。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26116.89 万元,占79.75%;调拨2513.8万元,占7.68 %;接受捐赠1628.24 万元,占4.97 %;其他方式新增2488.7万元,占7.6 %。

      全县配置无形资产1237.89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土地使用权960.63 万元,占77.6 %;配置计算机软件252.94万元,占20.43 %;配置其他资产24.32万元,占1.97%。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330.18万元,占26.67 %;调拨371.09万元,占29.98 %;其他方式新增536.62万元,占43.35%。

      (二) 资产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县162个单位资产正常使用,其中23个单位(行政单位10个、事业单位11个、参公事业单位2个)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出租房屋128间,出租承包土地12135.7亩。 

      (三)资产处置情况

      2022年度,处置资产4709.77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 ,固定资产4332.29万元,占91.99%;无形资产377.48万元,占8.01%;从处置形式上分析,无偿调拨(划转)2618.78万元,占55.6 %;报废报损2090.99万元,占44.4 %。

      (四)资产收益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号,资产处置收益共191.72万元,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共601.02万元,盘活转让运城市大禹渡扬水工程服务中心灌区资产、芮城县自来水公司资产两个项目收入32000万元。

      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贯彻执行法规制度

      按照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00号)文件要求,严格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二)规范资产管理秩序

      严格执行《芮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及《芮城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试行)》文件要求,按规定进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

      (三)落实上级政策要求

      一是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积极联系农业主管部门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配套水利工程移交给农村村集体管理,提高了农业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益。督促农经部门做好账务的交接等工作,确保资产完整。二是与交通局完成公共基础设施公路资产的清查和入账等工作。累计完成1257.86公里的资产卡片录入和核实工作,累计固定资产总额83331.87万元。三是按照《芮城县财政局关于加快落实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产租金事项的通知》(芮财字〔2022〕44号)文件要求,在疫情期间为符合条件的34户企业减免房租43万元。

      (四)强化审计问题整改

      对各个单位的在建工程未转固的问题进行整改,通过函的方式通知未转固的24个单位,并在短期内完成了14312.01万元的在建工程转固工作。

      (五)固定资产录入系统

      全县162个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系统中“录入、申报、查询、分析、统计审核、处置”等各项功能,基本实现对全县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监管。

      四、存在问题

      一是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及管理工作,还存在着重购置、轻管理、重实物、轻核算等现象。二是固定资产管理内部管理的分散性,导致信息的不对称,账目管理与实物管理不同步。三是部分单位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存在先处置后申报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精准施策、严格规范、切实解决。

      五、2023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制度建设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制定出台《芮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芮财字〔2023〕18号)、《芮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芮财字〔2023〕17号)并下发至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二)强化平台建设

      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西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资产管理数据迁移等工作的通知》(晋财资〔2023〕5号)工作要求,资产管理业务流程将融入山西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规范管理。实现与一体化系统统一用户、统一组织、统一权限、统一门户。目前,我县已经完成一体化系统中资产管理模块开发、测试及试运行工作,进入数据治理阶段。

      (三)强化业务培训

      7月中旬,我单位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共160余人在财政局五楼会议室参加“山西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模块迁移专题培训”,并对《芮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芮财字〔2023〕18号)、《芮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芮财字〔2023〕17号)及《芮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盘活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工作方案》做了详细解读,全面提升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资产管理流程,加强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维护好本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四)强化资产盘活

      为有效盘活全县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按照《关于盘活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出台了《芮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盘活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工作方案》,在全县开展资产盘活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持续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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