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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1-29      信息来源:芮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浏览次数: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芮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芮城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 http://www.rcx.gov.cn/(芮城县人民政府网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查阅信息资料。

      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地点:芮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时 间: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359—3022123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条例》向芮城县市场监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提出申请

      1、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芮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第一,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第二,通过互联网邮件发送申请的,请在主题上标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第三,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359-8831199

       地    址:芮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12

       附件:芮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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