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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同意收回芮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古魏北路西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时间:2024-01-25      信息来源:芮城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4-00052 发布时间 2024-01-25
    发布机构 芮城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 文号 芮政函〔2024〕1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收回芮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古魏北路西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芮自然资发〔2024〕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位于芮城县古魏北路西侧,北邻柴涧路,东邻拟出让地块,南邻柴涧村二组土地,西邻柴涧村一组土地,面积为5.8468公顷(合87.7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收回,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

      特此批复

      芮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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