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时间:2024-01-23 信息来源:芮城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芮城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芮自然储告字(2024)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芮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以下范围内土地使用权:
收回位于芮城县古魏北路西侧,北邻柴涧路,东邻拟出让地块,南邻柴涧村二组土地,西均邻柴涧村一组土地,面积为5.8468公顷(合87.7亩)。
该宗土地使用权由芮城县自然资源局收回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
本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25日---2024年2月19日止),如有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告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芮城县自然资源局401室反馈。
特此公告
芮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