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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自然灾害(雨涝灾害)救灾资金使用方案

    时间:2024-01-15      信息来源:芮城县学张乡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4-00455 发布时间 2024-01-15
    发布机构 芮城县学张乡 文号 学政发〔2023〕5号

    各行政村:

      根据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自然灾害(雨涝灾害) 救灾资金使用的通知》(芮应急字[2023]39号)要求,为保障 2023年我乡雨涝灾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结合我乡今年受灾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确定需救助对象

      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流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

      二、救助类别

      我乡受灾人员类别分为: 受灾群众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

      三、工作程序

      1.受灾人员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委会召开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后张榜公布,公示内容包括: 需救助人员姓名、救助类别、救助标准、救助款物以及举报联系电话等,公示期为5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登记造册,由村承办人、村主干、包村干部、包村领导分别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乡政府审核;

      3.各村向乡应急办上交资料。①需救助人员个人书面申请材料; ②村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会议记录要体现需救助人员的姓名、救助款物发放情况);③公示照片的纸质版电子版;④2023年雨涝灾害救助款发放台账 (字迹工整,救助人员的姓名与身份证一致,身份证号码、信用社卡账号标识清楚)的纸质版、电子版;

      4、村组织发放救灾款。

      四、工作要求

      1、救灾款分配要优先考虑受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残疾人和低保户,也可视实际需求而定,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分配。

      2、此次下拨的救灾款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发放到户,原则上每户不超过 1000 元,主要用于受灾群众雨涝灾害期间的生活救助。

      3、救灾款不得用于与自然灾害无关的救助和节日慰问等。

      4、各村务必高度重视,灾款必须尽快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以确保受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

      5、严禁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救灾款物,对于不按规定执行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王鑫

      联系电话: 3180155

      附件: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款(雨涝灾害)分配表.xlsx

      学张乡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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