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入芮城县医保协议医药机构资格的公示
时间:2024-01-12 信息来源:芮城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根据《芮城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实施方案》的规定,医保中心对申请医保服务的医药机构进行实地评估,综合评估项目符合要求,现对通过的下列7家医药机构予以公示:
1、芮城康禾血液透析中心
2、芮城学兰口腔诊所
3、运城亚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芮城县金茂华府店
4、运城亚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芮城安居南区分店
5、芮城县茯润大药房
6、芮城县风陵渡开发区浩海大药房有限公司
7、芮城县静康大药房
在公示期间内(5个工作日,2024.1.12-2024.1.18)对公示的医药机构有异议的,以实名方式向芮城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反映。
通信地址:芮城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044600 联系电话:0359-3026358
芮城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邮箱(rcxylbxfwzx@163.com)
特此公示
芮城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