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 职工维权政策

    时间:2023-12-20      信息来源: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3-12-20
    发布机构 芮城县人社局 文号

      一、劳动者如何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在用工前、用工时或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如何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时应注意:(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劳动者如何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间的工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两个标准:(1)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2)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能否约定违约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此外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及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五、对哪些投诉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立案查处?

      答: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当立案查处:(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在 2 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所造成的;(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六、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应如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

      答:举报是指非涉案组织或个人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检举、揭发。劳动者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应填写《举报登记表》或者递交举报书面材料,提供与违法事实有关的证据材料。举报人口头举报和电话举报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接待室的值班人员应当如实笔录。举报人通过信函举报的,应当及时登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及处理案件的时限是多长时间?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个工作日。调查完成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责令改正指令、行政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或者撤销立案决定。

      八、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应该如何处理?

      答:劳动者可以到具有管辖权的区、市劳动保障 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情况属实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责 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九、对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该如何处理?

      答:劳动者可以到具有管辖权的区、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情况属实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十、恶意欠薪罪名定义及量刑标准?

      答:恶意欠薪罪指的是以转移、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 41 条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十一、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