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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25      信息来源: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3-12-25
    发布机构 芮城县人社局 文号

      全县各类用人单位:

      为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督促各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山西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晋人社厅发〔2017〕109号)的要求,我局决定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9日,对全县各类用人单位2023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申报方式

      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各单位采取自主申报。

      二、评选内容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主要依据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材料(材料清单附件1),填写《用人单位2023年度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申报表》(附件2),并结合劳动保障监察2023年度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投诉举报查处以及专项检查等和劳动保障监察有关的工作进行。

      三、相关要求

      (一)原则上连续三年未发生欠薪、未发生违反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社会保险申报缴纳依法合规的,评为A级。

      (二)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

      (三)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

      1.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

      5.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诚信等级评价阶段

      1.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企业自主申报阶段,各申报企业将申报资料送至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县人社局后院)。

      2.2023年12月30日至12月31日,评审阶段。

      3.2024年1月2日至1月9日,结果公示阶段。

      五、其它事项

      申报单位要对照申报表内容逐项填写,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对自查和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并以接受评审工作为契机,全面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联系人:张雪   联系电话:3022600

      附件:1.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pdf

                 2.用人单位二O二三年度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申报表.pdf

      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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