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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职能简介

    时间:2023-12-20      信息来源:芮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浏览次数:

      发展和改革局是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芮城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芮城县粮食局、芮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为正科级建制单位。

      一、主要职能

      机构改革后,发改局的主要职能有了转变,主要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宏观调控,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共14项主要职责。

      1.加强宏观调控;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3.推进经济体制改革;4.承担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和生产力布局;5.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6.强化发展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7.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8.负责全县价格管理和综合平衡工作,负责调价前的成本监审工作;9.承担全县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10.按照储备计划储备救灾物资,按照调拨指令出库救灾物资;11.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12.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和完善县级粮食储备;13.加强粮食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14.科学统筹承担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综合协调职能。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文电、会务、组织、人事、档案、机要、工会、妇联、创卫、机关节能等工作。

      2.负责管理机关后勤服务、文体活动组织等机关日常运转。

      3.负责受理来信来访、人大政协提案工作。

      4.负责机关综合性文件、总结等起草工作。

      5.负责制定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6.负责机关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对重点工作任务及领导批示落实情况进行闭环管理和督办,推动工作落实。

      8.负责机关应急值班工作。

      9.负责上级文件的收发、处理工作。

      10.负责与派驻纪检组沟通联系,落实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

      11.负责县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  

      1.综合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及时进行宏观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并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和工作思路;按时向上级发改部门提交月度和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提出全县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平衡财政收支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2.牵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入规服务业企业、服务业增加值等重要指标的完成工作。

      3.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新型产业项目。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规划;组织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区域经济发展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合作。

      5.负责全县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工作,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能源保供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CDM)和碳减排交易相关工作。

      6.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分析全县社会资金平衡,分析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政府财政建设资金使用政策,并协调组织实施。

      7.负责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8.积极向上争取有关教育、卫生、城环、交通、物流仓储、服务业领域的中央、省级资金和地方专项债券支持;同时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利用外资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9.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经济增长调控目标,并对经济指标实行月调度工作。

      10.对接市发改委综合科、社会科、资环科、交通科、财金科、体改科、法规科、经济运行科等8个科室的业务工作。

      (三)工农业经济发展股

      1.研判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及运行情况,实行月调度制度,按计划推进总量和增速双增长。

      2.承接市发改委投资科、工业科、农经科等业务工作任务。

      3.积极组织县直单位申报项目,争取地方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资金,为项目建设提供要素保障。

      4.负责项目“四库管理”各项工作。

      (四)成本价格管理股

      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价格及收费政策;负责制定和调整县级管理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2.对县域内居民生活必需品进行价格监测,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

      (五)价格认定中心

      价格认定中心:对下列情形中涉及的作为定案依据或者关键证据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后,进行价格认定:

      1.涉案、涉纪、涉税价格认定事务性基础工作;

      2.价格争议纠纷调解;

      3.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价格认定;

      4.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价格认定;

      5.国家赔偿、补偿事项价格认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价格认定。

      (六)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股

      1.负责组织拟订全县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军地有关重大问题。

      2.安排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重大工程,组织实施相关重大建设项目。

      3.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专业力量建设、战略物资储备,战时转(扩)产,以及国防交通、人民防空、通信信息资源、能源水利、生物安全等基础设施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贯彻国防要求等工作。

      (七)社会救灾物资管理股

      1.负责全县社会救灾物资的购置、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县应急管理局下达的年度购置计划申请财政资金购置救灾物资。

      3.负责救灾物资出入库管理工作,按照动用指令出库救灾物资。

      4.负责发改系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5.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包容普惠创新指标完成牵头抓总工作。

      6.负责发改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7.承办市发改委对口的国民经济动员与应急物资服务中心、法规科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粮食管理股

      1、负责政策性粮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维护我县粮食市场秩序稳定。

      2、落实县级粮油储备和重要物资储备任务,确保粮油储备数量质量安全,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3、负责指导全县粮食和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粮油统计工作,及时报送统计报表,认真做好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九)驻村帮扶队

      1.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脱贫巩固衔接乡村振兴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措施。

      2.根据所驻村的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村级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3.配合村“两委”完成已脱贫户的动态管理及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4.引导村民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和自身资源条件的主导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5.组织开展农户实用技术培训,组织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脱贫户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6.动员和组织村民参与村道、农田水利、生活用水、用电、村容村貌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

      7.帮助已脱贫户解决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

      8.协助组织实施各类到村到户帮扶项目,管理、监督、检查帮扶项目和资金。

      三、办公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芮城县永乐南路111号

      办公电话:0359-3027576

      传真号码:0359-3027576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8:00—12:00      14:30—18:00

      五、负责人:姚建鹏  芮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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