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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征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13      信息来源:芮城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3-01477 发布时间 2023-12-13
    发布机构 芮城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 文号 芮政办函〔2023〕6号

    风陵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运政办发电〔2023〕19号)和《运城市医疗保障局 运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运医保发〔2023〕29号)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征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缴时间

      2024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25日。(我县集中缴费期为10月1日至11月30日,查漏补缴期为12月1日至25日)。

      二、征缴范围

      具有本县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非本县户籍但在本县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

      三、征缴标准

      2024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2024年起,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300元。

      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不缴费;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纳38元;低保对象个人缴纳76元;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个人缴纳100元;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个人缴纳190元;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按相关医疗救助政策执行。

      四、征缴任务

      各乡(镇)具体征缴任务统筹考虑历年参保缴费人数、统计部门发布的2022年末各乡(镇)常住人口数等因素进行确定,具体征缴任务由县级医保部门进行下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采取“政府主导、医保牵头、税务征缴、乡镇落实”的办法,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参保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做好本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完成征缴任务。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强化时间节点,尽快召开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

      (三)深入宣传发动。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 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将参保缴费和医保政策宣传紧密结合,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宣传,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关注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

      (四)精准参保扩面。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要聚焦重点人群、关键环节,切实做好学生、儿童和新生儿、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参保工作,深度挖掘扩面潜力,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确保应参尽参。

      (五)加强部门协同。医保、税务、教育、民政、公安、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各负其责、压实责任、积极督促,在信息共享上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参保工作。要积极组织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等帮扶力量,做好困难群体和脱贫人口的参保动员工作,确保困难群体和脱贫人口参保率达到100%。

      (六)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将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根据完成任务情况排队,对排名靠前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影响工作进度的进行通报,并将参保工作成果与年度督查考核挂钩。县医保局、税务局将对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的参保缴费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2023年10月底前每月通报一次进展情况,11月1日起每周通报一次进展情况。同时,为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医保局、税务局将会同相关单位组成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督查小组,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情况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七)做好经费保障。为推动居民医保征缴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医保局、财政厅等8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医保发〔2020〕31号)精神,县财政局要给予代办居民医保的村(居) 民委员会、社区、学校等单位一定的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征缴工作顺利开展、保质保量完成。

      芮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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