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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芮城县主要大气、水污染物区域
    削减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时间:2023-11-10      信息来源:运城市生态环境局芮城分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3-01362 发布时间 2023-11-10
    发布机构 芮城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 文号 芮政办函〔2023〕10号

    风陵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芮城县主要大气、水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2022—2024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芮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全文:芮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芮城县主要大气、水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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