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土地整治项目及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3-11-01 信息来源:芮城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3-01334 | 发布时间 | 2023-11-01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芮城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芮政办发〔2023〕16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县土地整治项目、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提高全县土地整治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的指导意见》(晋政办发〔2018〕1号)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资本参与补充耕地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3〕651号),严格落实《山西省土地整治条例》,创新土地整治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土地整治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