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芮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10-23 信息来源:芮城县教育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尊敬的淡云霞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县农村在校学生膳食标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农村小学在校餐费标准过低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将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学校食堂成本核算分析等方式,综合考虑学生营养需求、本地经济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面向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餐费标准。
关于您提出的“学生每天能吃到蛋、奶”,“在校寄宿生“宵夜”或水果或面包”的建议,我们积极采纳,将由各校充分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逐步实施。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综合考虑餐费标准、性价比、每日菜样等因素,使全县学生在校吃得饱、吃得好、吃得物有所值,提升师生及家长对校园食堂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感谢您对县政府教育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