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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芮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10-11      信息来源:芮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尊敬的孙艳妮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对疫情期间遗留核酸检测亭进行后期改造及合理利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以来,便民核酸采样亭闲置,为确保社会资源合理应用,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将核酸采样亭交接改造,并合理使用。

      全县便民核酸采样亭共有19个,于2023年元月份,县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陌南镇卫生院供临床应用3个;2023年5月份,将党建公园核酸采样亭1个移交县爱心协会作为公益性使用;将8个核酸采样亭改造为公厕,为群众生活提供方便;剩余7个,全部交由县城建局规划改造,作为环卫工人休息驿站等有效应用。

      感谢您对县政府合理规划和改造闲置核酸采样亭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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