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3-08-21 信息来源:司法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3-00988 | 发布时间 | 2023-08-21 | ||
发布机构 | 芮城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芮政发〔2023〕13号 |
风陵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运城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运政发〔2023〕3号)、《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运政办发电〔2023〕3号)有关要求,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12件,废止2件,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为维护法制统一,未列入保留并经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今后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芮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