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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城县教育局
    关于调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及幼儿园餐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3-08-11      信息来源:芮城县教育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各公办初中、小学及幼儿园:

      近年来粮油、肉菜、水、气、人工费等价格持续上涨,我县学生餐费标准已不能满足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适度提高标准势在必行。按照“学校摸底、家长调研、政府决策”的工作要求,在前期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充分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建议的基础上,经县政府7月14日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新餐费标准如下:

      一、初中三餐餐费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天13元。

      二、小学三餐餐费标准提高到10-11元,其中:小学低段每生每天10元,小学高段每生每天11元。城区实施放心午餐安全保障工程的6所小学,午餐一餐标准6.5元,维持不变。

       三、幼儿园“两餐一点”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天8元。

      四、义务教育寄宿制中小学校,确需为学生提供晚上加餐的,要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征求家长意见,采取自愿原则为学生提供加餐服务。所需费用由家长承担。

       各级各类学校要重点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消除家长的误解,真正让政府做的事成为百姓满意的事。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山西省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工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和安全自查制度,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芮城县教育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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