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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城县2023年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8-07      信息来源:芮城县教育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3-08-07
    发布机构 芮城县教育局 文号

    各中心校、城区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幼儿园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运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运教基〔2023〕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属地管理、公益普惠、方便就近、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本县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本县年满2.5周岁(2021年3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11日

      开学时间:2023年9月1日

      四、招生办法

      (一)城区幼儿园

      1.招生轨制及班容

      托班共设置48轨(2023年秋季和2024年春季学期合计),原则上每班班容不超35人。其中党政机关幼儿园3轨、党政幼儿北园4轨、新世纪幼儿园4轨、条山街幼儿园4轨、寿圣幼儿园4轨、黄河幼儿园4轨、魏风幼儿园4轨、南街幼儿园2轨、安居南区幼儿园1轨、大风车幼儿园3轨、西建金茂幼儿园3轨、西建奥运幼儿园1轨、西建首府幼儿园3轨、福儿斯幼儿园4轨、福祉幼儿园4轨。

      2.招生范围

      党政机关幼儿园:大禹东街及亚宝南路周边;

      党政幼儿北园:舍利西街及永乐北路周边;

      新世纪幼儿园:洞宾西街及西矿南路周边;

      条山街幼儿园:学府西街及西矿北路周边;

      寿圣幼儿园:洞宾东街及亚宝北路周边;

      黄河幼儿园:黄河东街及古魏南路周边;

      魏风幼儿园:舍利东街及华泰北路周边; 

      南街幼儿园:永乐南路周边;

      民办幼儿园按规定轨制和班额自主招生,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优先招收本小区业主子女,如有空额再招收附近适龄幼儿。

      古魏户籍适龄幼儿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到有空额的公、民办幼儿园报名就读。

      3.报名办法

      家长需持户口本、房产证、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辖区幼儿园进行报名登记。家长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在各园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教育局将对各园报名资料进行复核。

      幼儿园须在教育局复核结束后再将录取结果通知幼儿家长。

      (二)农村幼儿园

      农村幼儿园招生由各县直总园和中心校根据本辖区内幼儿园和生源分布情况制定具体招生方案,统筹安排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中心校和幼儿园必须按本招生方案要求做好招生工作,招生期间要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做好风险防控,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园长效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二)公布招生信息。各幼儿园结合本招生方案要求和本园实际制定招生简章。招生工作开始前要在本园网站、幼儿园大门口、招生区域内小区显著位置等便民场所发布张贴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招生简章应包括:幼儿园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家长报名所提供的资料及咨询电话等。

      (三)组织招生报名。各幼儿园要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在统一招生时间范围内结合实际自定具体招生时段,可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招生。拟录取的儿童须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办理入园手续。(开学时,新生需交回体检表原件和预防接种证)

      (四)加强招生监管。幼儿入园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城区幼儿园招生要严格审核把关,严控轨制和班额,不得违规超轨制、无计划招生,不得违规招收农村入托幼儿和插班生,若因特殊情况需转园的,按要求履行转园手续。需要调整轨制的幼儿园(公办和民办),须报请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加强学籍管理。各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工作。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幼儿园要规范使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幼儿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确保应录尽录。教育局将严格规范幼儿学籍管理,将幼儿学籍作为幼儿转学、入园建档、经费拨付、小学招生等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教育局秋季学籍审核时间截至2023年9月28日。 

      (六)严格收费政策。各幼儿园严格按照县发改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书本费等其他费用;不得以开办特色班、兴趣班等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对违规收费的园所教育局将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

      (七)落实优待政策。各幼儿园要积极安排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现役军人、人民警察、消防人员等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园;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孤儿、贫困户子女和具有普通接受能力的残疾儿童等予以照顾。

      (八)注重宣传引导。各幼儿园园长为本园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招生期间要认真做好家长接待工作,耐心宣传解读相关招生政策,及时回应家长和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引发社会矛盾、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视情予以追责。

      附件:《芮城县幼儿园转园申请表》.doc

      芮城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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