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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更新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通告

    时间:2023-08-02      信息来源:芮城县司法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3-00917 发布时间 2023-08-02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芮城县人民政府 文号 芮政通字〔2023〕2号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结合芮城县行政执法机关职能调整实际,经依法审查,县人民政府更新确认40个行政执法主体。现公布如下:

      1.芮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芮城县教育局

      3.芮城县公安局

      4.芮城县民政局

      5.芮城县司法局

      6.芮城县财政局

      7. 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芮城县自然资源局

      9.芮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10.芮城县交通运输局

      11.芮城县水利局

      12.芮城县农业农村局

      13.芮城县林业局

      14.芮城县商务局

      15.芮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16.芮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17.芮城县应急管理局

      18.芮城县审计局

      19.芮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芮城县统计局

      21.芮城县医疗保障局

      22.芮城县能源局

      23.芮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4.运城市生态环境局芮城分局

      25.芮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6.芮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7.风陵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8.芮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29.芮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0.芮城县档案局

      31.芮城县陌南镇人民政府

      32.芮城县东垆乡人民政府

      33.芮城县西陌镇人民政府

      34.芮城县南磑镇人民政府

      35.芮城县古魏镇人民政府

      36.芮城县学张乡人民政府

      37.芮城县大王镇人民政府

      38.芮城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39.芮城县阳城镇人民政府

      40.芮城县风陵渡镇人民政府

      本通告公布后,原《芮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示调整后的芮城县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芮政通字〔2019〕6号)、《芮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芮政通字〔2020〕6号)、《芮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芮政通字〔2021〕1号)同时废止。

      芮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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