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版本 |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 芮城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芮城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公告

    时间:2023-05-04      信息来源:芮城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战略部署要求,培育一批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决定遴选5个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承担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域内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部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部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二、具备资格与要求

      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训实习基地或合作实训基地。

      4.具备培训所需的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5.具备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或技术指导团队。

      6.具有开展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7.培训机构及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8.严格淘汰审计、纪检、监察、农业部门等检查不合格的机构。

      9.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优先录用。

      三、申报需提交的资料与证件

      1.培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可自行下载填写)。

      2.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4年 10月之前,加盖公章)。

      4.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

      5.申报机构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6.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

      7.申报机构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8.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照片)。

      9.申报单位其他获奖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符合条件的主体,请于5月15日前带好以上资料证件到县农业农村局三楼外事科教股报名。

      联系人:杨景康;联系电话:0359—8751637

      附件:2023年运城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docx

     

      芮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4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