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魏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指南
时间:2023-04-06 信息来源:古魏镇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一、受理条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我国为居民设置的基本福利保障,如果一些居民因为个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1、参保人员死亡。
2.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同时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复参保人员。(退保时间为城镇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
二、申请材料
1.因死亡注销账户
(1)注销登记表(需盖村委章);
(2)告知承诺书;
(3)法定继承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
2.因参加其他养老保险退保需注销账户
(1)注销登记表
(2)告知承诺书
(3)领取人社保卡、身份证、退休证复印件
三、受理地点、时间
1.受理地点:古魏镇人民政府一楼便民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四、办理流程
1.领取注销表、承诺书;
2.申领人填写注销表、承诺书并到村委盖章,准备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
3.将所有材料送到古魏镇劳保所。
五、丧葬补助金
(一)申领条件
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年满60周岁死亡。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丧葬补助金政策:
(1)死亡后未及时上报,造成冒领养老金的;
(2)家庭成员中有冒领养老金且未退还的;
(3)服刑期间死亡的;
(4)从事非法活动致死的;
(5)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申领人员
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
(三)申领材料
1.丧葬补助金申领表,一式三份(需协管员与村长签字并且盖章);
2.注销登记表(需盖村委章);
3.派出所开具户籍注销证明;
4.村里开具死亡人员与继承人关系证明(格式如下);
5.继承人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复印件
(四)申领时限
自死亡日期起30日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领取标准
死亡当月10个月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六、法定时限:无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八、咨询方式:村委或古魏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九、监督投诉方式
0359--3022234
十、法律救济
0359--302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