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信息来源:永乐镇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2022年9月12日,永乐镇西营村临河村村民左某某因擅自将建筑垃圾倾倒至临河村村南,按照《山西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第24条规定,处以罚款50元并责令其将建筑垃圾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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