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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陵渡经济开发区人力和财政金融部 2022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总结(风开人财发【2022】9号)

时间:2022-09-29           作者:风陵渡开发区      字体大小:【   中  小 】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4号)、《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财政制度执行的纪律检查建议》(晋纪〔2022〕56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22〕29号)和《运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运财监[2022]7号)统一部署安排,我部成立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并按照要求对被检查单位进行了公示。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重点和内容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4号)的安排和要求,此次主要检查2021年度政府会计制度、预算管理情况、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会计基础规范执行情况等。

  二、存在问题

  运城市公安局风陵渡分局成立于2009年1月,于2010年11月1日挂牌,2011年7月正式组建成立,直属运城市公安局领导和管理,为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副处级建制。执行的会计制度是《政府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真实合法,编制的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真实、完整,能够按要求将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不存在超标准安排预算,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或超范围支出的情况。

  运城市公安局风陵渡分局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的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和政府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同时,检查中也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发票无领导签字,个别发票无经办人签字,部分费用清单存在涂改现象且无领导签字;

  2、印刷费16129.5元、燃油费31327元及车辆维修费21735元均未通过政府采购;

  3、财务相关人员没有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4、固定资产从2019年至今未计提折旧。

  三、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执行有关的支出标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任用符合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会计监督有效,财务会计核算符合规定,我部9月20日下发了《关于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的通知》,该单位在收到在整改通知后,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于9月26日将整改报告报回。整改情况如下:

  1、发票无领导签字,26日前已经整改;

  2、印刷费、燃油费、车辆维修费未通过政府采购。2022年已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政府采购;

  3、财务人员没有进行会计信息采集,23日已经整改;

  4、固定资产从2019年至今未计提折旧。目前正在积极整改中,预计于10月底完成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四、工作建议

  (一)会计管理与会计监督相结合,以检查促管理,重点帮助单位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推进会计诚信建设,规范会计行为,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稳步提高。

  (二)以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为基础,认真总结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努力探索财政监督的途径、方式和手段,不断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实现财政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高效化,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职能。全面提升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学法、用法、懂法。

 

风陵渡经济开发区人力和财政金融部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