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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时间:2022-02-08      信息来源:芮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中  小 】     浏览次数:

    风陵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县委同意,现将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一、工作分工

      (一)余敏(县委副书记、县长):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县审计局。

      (二)李俊龙(县委常委、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承担常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分管发展改革、综合管理、目标考核、经济运行、财税金融、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和能源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县台港澳办)、县安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县能源局、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心、县防震减灾中心、县国际金融和国库支付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

      协调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委编办、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老区建设促进会、市生态环境局芮城分局、县税务局、国家电网芮城分公司、中石化山西芮城分公司、中石油山西芮城分公司、运城银保监分局芮城监管组、人民银行芮城支行、中国银行芮城支行、工商银行芮城支行、农业银行芮城支行、建设银行芮城支行、农业发展银行芮城支行、邮储银行芮城支行、芮城农商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财产保险芮城支公司、人寿保险芮城支公司及其他保险机构。

      协助县长联系县审计局,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姚康宁(县政府党组成员、风陵渡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主持风陵渡经济开发区全面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工业经济、科技创新和对外开放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商务局、县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张炜(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民政、退役军人、卫健医保、市场监督和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残联、县卫生城市发展中心、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县红十字会、县计划生育协会。

      协调联系:县人武部、团县委、县妇联、县委老干部局、县关工委。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张文杰(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公共安全、司法、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主管县公安局工作。

      具体分管: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协调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武警中队。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杜步奇(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城乡发展、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及通用机场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局)、县林业局、县社区服务中心、县通用机场服务中心、县林草发展中心。

      协调联系: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公路段、中国邮政芮城分公司、中国移动芮城分公司、中国联通芮城分公司、中国电信芮城分公司、县烟草专卖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芮城管理部、运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山西汽运集团运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芮城分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张琳(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农村改革、农村经济、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大禹渡扬水工程服务中心、县果业发展中心、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县三门峡库区服务中心。

      协调联系:县气象局、县河务局。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武锐晓(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教育宣传、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县教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协调联系: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研究室)、县科协、县文联、县档案馆、县新华书店、永乐宫壁画保护研究院。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王辉(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在县长领导下,协助县委常委、副县长处理县政府机关日常工作。

      主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县台港澳办)工作。

      协调联系:县委政研室。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工中未列的科级机构及事业单位,随其主管部门或单位由有关领导同志分管,原由县政府领导同志担任的各领导小组职务按新的工作分工由有关领导同志担任。

      县政府领导分工实行“AB角机制”,互为AB角的县政府领导,一方外出开会、学习或考察时,相应的另一方主动接替其分管和协调联系的工作。具体对应为:李俊龙同志与张炜同志互为AB角;张文杰同志与杜步奇同志互为AB角;张琳同志与武锐晓同志互为AB角。互为AB角的两名县政府领导原则上不能同时离岗,如因特殊情况AB角两名成员确需同时离岗时,必须由县长指定替岗人员,替岗人员享有AB角的权利、义务和责任。AB角之间要加强工作交流、沟通和衔接,相互补位,确保县政府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二、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信访稳定工作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和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环保、管稳定的原则,县政府各位党组成员、副县长对分管行业(领域)、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信访稳定工作分别负责。

      特此通知

      芮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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