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时间:2022-08-08 信息来源:芮城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芮城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芮自然储告字(2022)第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芮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下列范围内土地使用权:
收回芮城乐禾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东侧,北邻拟划拨地块,东邻县南村道路,南邻拟出让地块,西邻芮城乐禾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面积1.0945公顷(合16.42亩)。
上述土地使用权由芮城县自然资源局收回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
本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2年8月9日---2022年8月29日止),如有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告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芮城县自然资源局403室反馈。
特此公告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