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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城县教育局关于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2-07-01      信息来源:芮城县教育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各高(职)中、初中、县直校(园)并中心校:

      为让中小学生度过一个轻松、安全、有意义的假期,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安排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放假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开学;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7月3日至8月21日,8月22日正式开学。

      各校(园)要严格执行我县统一放假时间安排,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任何校(园)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后放假,不得擅自推迟和延长假期。

      二、科学安排学生假期活动

      1.高度重视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各校(园)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放假前集中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维护公德、勤俭节约,争做文明学生。要通过不同方式,教育、组织、引导学生学习、感悟、体验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将爱党、爱国、爱家乡教育融入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深悟精神实质,厚植家国情怀,传承红色基因,引导学生以时代为己任,勇立湖头,敢为人先,主动担当作为,争做时代新人。

      2.严格落实“双减”政策要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科学合理布置假期作业。严控学生暑假作业总量,要全面加强假期作业管理,科学把握假期各学科作业的数量和质量。不得安排假期补课,不得举办复习班和各种形式的培训班。中小学和教师要严格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禁学校和教师假期以办班名义乱收费,严禁在职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及校外的任何文化课补习班,培训班兼职、任课,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民办教有机构举办的各种形式的补课和培训,加强常态化监管和专项执法,严防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和回潮反弹,严防非学科类机构野蛮生长、制造焦虑,严格规范高中价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全面查处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打击各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3.持续做好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各校(园)要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抗疫斗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严格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精准做好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暑假期间,各校(园)要全部实行封闭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校。要切实加强师生暑期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师生坚持非必要不离运,少外出、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科学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要加强校园应急值班值守,暑假期间坚持校领导、中层24小时带班值守,保障学校疫情防控指挥体系正常运转。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形势,提前科学谋划和完善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方案,做好应对措施。要充分利用暑假,开展疫情防控隐患问题排查,优化和提升校园疫情防控软硬件设施设备建设。

      三、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各校(园)要切实加强师生暑假安全教育,按照教育局《关于做好当前及暑假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集中召开一次全校师生暑期安全教育大会、以班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知识讲座或安全主题班会,放假前上好一堂安全教育课,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汛、防溺水、防雷电、防中暑、防诈骗、防欺凌、防伤害、传染病防治、心理健康等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增强每一名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自我防护和自救能力。特别要针对防溺水对学生进行专题培训,杜绝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将《芮城县教育局暑假安全致全县学生家长一封信》放假前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发放至每一位家长和每一名同学,引导和督促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责任,教育、提醒学生注意假期安金,通过家校合作,共同做好暑期学生安全管理,严防各类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芮城县教育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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