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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城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调解七进 服务三零”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1-12-30      信息来源:芮城县司法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各乡(镇)司法所、各级调解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扣县委“1285”战略目标,以助力“五面红旗示范村”“五面红旗社区”单位创建、打造高质量高标准的“平安芮城”为目标,以预防“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纠纷”“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为重点,依据《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调解七进 服务三零”专项活动的通知》(晋司通[2021]23号)文件要求,从即日起至12月底,决定在全县开展“调解七进 服务三零”专项活动,为建党100周年献礼,为“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起好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开展“调解七进 服务三零”专项活动,以设室、挂牌、亮标、值班等“四有”为主要抓手,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七进”活动:即“进网格”“进物业”,重点排查化解婚姻邻里纠纷;“进连锁企业”“进综超市场”,重点排查化解与百姓生活密切的生产消费领域纠纷;“进法庭”“进派出所”“进信访大厅”,重点协助排查化解矛盾集中领域纠纷。通过专项活动,实现矛盾纠纷“控新治旧”,让“有纠纷找调解”理念深入人心,逐步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奋力推动我县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主动作为,规范做好“四有”工作

      按照《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和《芮城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指导标准(试行)》,规范设室、挂牌、亮标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值班工作。“设室”即:根据实际解纷需求,鼓励物业公司、连锁企业、综超市场、法庭、派出所、信访大厅等相关单位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挂牌”即: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组织悬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人民调解工作室标牌。“亮标”即:在调解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全国统一的人民调解标识,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佩戴全国统一的人民调解徽章。“值班”即: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组织要组织人民调解员值班,做好接待、登记、调解等工作;对暂不具备设立条件的部门和机构,向服务对象公示调解组织联系方式,确保群众遇到纠纷能及时找到调解组织。

      (二)敲门送法,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

      各司法所要将矛盾排查与法治宣传统筹推进,通过“社区敲门送法”“法律宣传进综超市场”等方式进行拉网式大排查。镇街调委会要指导村(社区)调委会共同制定排查方案,强化调解员与村(社区)干部、网格员有效对接,高效开展排查工作;行、专调解组织承担本行业、本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任务;物业公司、连锁企业、综超市场的矛盾纠纷由其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派驻调解员负责排查;派驻法庭、派出所、信访大厅“值班”的调解员要做好受理纠纷的梳理分类工作。对排查出的纠纷,要分别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控新治旧,分层次化解一批矛盾纠纷

      6月底前,要依法集中攻坚化解一大批矛盾纠纷。对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调解员要灵活运用“法理情”等方式及时就地化解;对涉及当事人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要采取“人民调解+X”方式,根据案情统筹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依法化解;必要时,司法所要根据案件性质主动协调其他职能部门共同会商研判解决。   

      (四)积极引导,推动矛盾纠纷处置流程闭环运作

      对于“当事人不愿继续调解”“不属于调解范围”和“难以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的矛盾纠纷,要积极引导帮助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其他途径依法解决。对排查和调解中,发现有群体性事件、“民转治”“民转刑”苗头倾向的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向镇街党委政府、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严防事态扩大,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定期研判,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基层司法所要侧重做好辖区内矛盾纠纷的相关基础数据、疑难复杂案例分类统计;重点查找并剖析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成因特点、整体走势,并提出解决方案和决策建议。七一前,司法所每月都要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议,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七一后,按照本通知“建章立制”要求,开展好定期研判工作。

      (六)建章立制,形成科学高效的解纷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调解“三机制”,即:“五调对接”工作的排查预警、协调联络、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协调调处、检查督办的大调解工作机制;依托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根据案件性质统筹律师、法律援助、公证等专业力量参与的“一条龙”解纷工作机制;矛盾纠纷“定期研判”机制,形成司法所每双周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议的工作机制。

      三、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开展“调解七进 服务三零”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振江(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梁毅军(分管领导)

      成员:各司法所所长、各级调解组织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梁毅军兼任。

      四、活动要求

      各司法所、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推动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县局主导、责任股室督导、司法所主抓”的工作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司法所要牵头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二)积极沟通协调。各司法所要主动向乡、镇党委政府做专题汇报,最大限度争取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保障;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增强解纷工作合力。

      (三)推进信息化应用。各人民调解组织要提升多元解纷平台的使用率,调解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为“调解七进”活动提质增效。

      (四)强化队伍建设。借助村级调委会换届之际,真正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选进调委会,多层级、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调解培训,有效提升基层调解员的理论和实战水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调解队伍打造成政治过硬、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的“四化”铁军。

      (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标语条幅、街面广告、各类媒体积极宣传人民调解独特优势,营造“有纠纷找调解”的浓厚氛围;通过“调解之星”等系列宣传报道,展现调解员在专项活动中的风采;通过典型案例和经验总结,形成芮城解纷经验,讲好芮城调解故事。

      (六)扎实推进工作。6月底前,集中攻坚化解,努力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和谐环境;“七一”等重要节点,做好维护稳定工作;8月至9月,重点做好机制、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工作,促进调解工作提档升级;10月底前,各司法所对照附件《“调解七进 服务三零”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评分表》逐项评查,认真整改,并将自查报告及印证材料,报送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11月至12月,县司法局组织评定、抽查,评定结果将作为本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联系人:刘花花  李庆芳

      联系电话:0359-3020148

      电子邮箱:rcjcg001@163.com@163.com

      附件:“调解七进 服务三零”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评分表.pdf

      芮城县司法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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