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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时间:2021-09-16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1-01154 发布时间 2021-09-16
    发布机构 芮城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 文号 芮政通字〔2021〕1号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结合我县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实际,经县人民政府依法审查,确定我县第三批4个行政执法主体,现予以公布:

      1.风陵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芮城县教育局

      3.芮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4.芮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特此通告

      芮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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