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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城区水龙头第一季度水质监测结果报告

    时间:2021-04-19      信息来源:芮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现2021年度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进一步推进城区水龙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全面解决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根据(运卫疾控函【2021】16号)《2021年运城市城区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芮城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选定我县城区东、西、南、北、中5个方位(每个方位设置5个监测点)共25个监测点,对我县城区25份水龙头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情况如下:

      一、监测内容

      (一)基本情况

      监测地点、监测时间、采样和检测部门、监测指标、标准限值、监测结果等。

      (二)水龙头水质监测

      水的采集、保存和运输:水样采集、保存、运输、检测分析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

      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对每份水样,包括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及微生物学指标进行检验检测。

      水龙头水质分析结果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为主要依据进行水质卫生评价。

      (三)水质检测指标

      监测指标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常规指标(放射性暂不要求)和氨氮。

      此次共检测37个指标:

      现场监测末梢水的消毒剂指标:二氧化氯和水中游离余氯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耗氧量、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铝、铁、锰、铜、锌、氨氮;毒理指标:氟化物、硝酸盐、氰化物、砷、六价铬、铅、硒、镉、汞、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氯酸盐、亚氯酸盐;消毒剂指标:二氧化氯和游离余氯。

      (四)监测样品编号规则:

      2021年第一季度:2021RCX01001-2021RCX01025

      二、监测结果分析

      经检验我县25份城区水龙头生活饮用水37项指标均达到(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附件: 芮城县疾控第一季度水质检测数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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