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芮城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03-25 信息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2〕36号)、《运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运政办规〔2024〕5号)规定,我县组织开展了《芮城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编制工作。目前,《实施细则》已形成草案,为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共识,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质量,现将《实施细则》草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和意见征集,热忱期待各界人士及广大群众参与,并提出您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4月25日,公示期30日。
二、公示方式:芮城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三、意见反馈:
1.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邮寄信件、发送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反馈。
2. 邮寄地址:芮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并在信封上注明“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3. 电子邮箱:rccj3021569@126.com
4. 联系电话:0359—3021569
芮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