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芮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
[文件文号]: | 芮政发〔2024〕1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1月29日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29日 | [状态]: | 长期 |
(芮政发〔2024〕1号)
风陵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法治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废止《芮城县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芮政发〔2023〕1号)行政规范性文件。该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废止。
芮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