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芮城县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2023-2035)(公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3-12-20 信息来源:芮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芮城县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用于指导芮城县中心城区污水设施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芮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位规划编制。本规划结合上位规划对芮城县中心城区的生活污水体系、工业污水体系进行梳理及优化。目前,《芮城县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已形成草案,为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共识,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现将《芮城县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草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和意见征集,热忱期待各界人士及广大群众参与,并提出您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18日,公示期30日。
二、公示方式:芮城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三、意见反馈:
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邮寄信件、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反馈。
2.邮寄地址:芮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并在信封上注明“芮城县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
3.电子邮箱:rccj3021569@163.com
4.联系电话:0359-3021569
附件:芮城县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2023-2035).pdf
芮城县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2023-2035)解读.docx
芮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