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招商局作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招商引资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在县经信局的基础上组建芮城县招商一局,负责山东区域的招商引资工作;
在县工业中心的基础上组建芮城县招商二局,负责北京区域的招商引资工作;
在县城镇集体联合社的基础上组建芮城县招商三局,负责上海区域的招商引资工作;
在县商业中心的基础上组建芮城县招商四局,负责天津区域的招商引资工作;
在物资中心基础上组建芮城县招商五局,负责广州区域的招商引资工作;
在中小企业中心基础上组建芮城县招商六局,负责南京区域的招商引资工作;
在旅游文物局基础上组建芮城县招商七局,负责杭州区域的招商引资工作。
县招商引资领导组副组长,分管县招商局和招商一至七局,为所分管局的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领导。每个中心主任(局长)兼任招商一至七局的局长,为该局招商引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