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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职能简介

    时间:2022-09-16      信息来源:芮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发展和改革局是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芮城县粮食局牌子,为正科级建制单位。

      一、主要职能

      机构改革后,发改局的主要职能有了转变,主要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宏观调控,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共13项主要职责。

      1.加强宏观调控;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3.推进经济体制改革;4.承担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和生产力布局;5.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6.强化发展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7.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8.负责全县价格管理和综合平衡工作,负责调价前的成本监审工作;9.承担全县价格鉴定、认证、评估工作;10.按照储备计划储备救灾物资,按照调拨指令出库救灾物资;11.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12.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和完善县级储备;13.加强粮食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文电、会务、组织、人事、档案、机要、工会、妇联、创卫、机关节能等工作。

      2.负责管理机关后勤服务、文体活动组织等机关日常运转。

      3.负责受理来信来访、人大政协提案工作。

      4.负责机关综合性文件、总结等起草工作。

      5.负责制定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6.负责机关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对重点工作任务及领导批示落实情况进行闭环管理和督办,推动工作落实。

      8.负责机关应急值班工作。

      9.负责上级文件的收发、处理工作。

      10.负责与派驻纪检组沟通联系,落实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

      11.负责县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

      1.综合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及时进行宏观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并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和工作思路;按时向上级发改部门提交月度和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提出全县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平衡财政收支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2.牵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入规服务业企业、服务业增加值、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政务、商务诚信建设等重要指标的完成工作。

      3.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新型产业项目。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规划;组织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区域经济发展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合作。

      5.负责全县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工作,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能源保供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CDM)和碳减排交易相关工作。

      6.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分析全县社会资金平衡,分析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政府财政建设资金使用政策,并协调组织实施。

      7.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申请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负责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8.做好教育、卫生、城环、交通、民政、文旅、体育、退役军人、残联、青少年、未成年人保护、物流仓储、服务业等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工作,积极向上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和地方专项债券支持;同时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利用外资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9.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经济增长调控目标,并对经济指标实行月调度工作。

      10.对接市发改委综合科、社会科、资环科、交通科、财金科、体改科、法规科、经济运行科等8个科室的业务工作。

      (三)工农业经济发展股

      1.承担全县涉及农业、林业、水利、公检法司等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2.研判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及运行情况,实行月调度制度,按计划推进总量和增速双增长。

      3.承接市发改委投资科、工业科、农经科业务工作任务。

      4.积极组织县直单位申报项目,争取地方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资金,为项目建设提供要素保障。

      5.负责项目“四库管理”各项工作。

      6.协调项目推进中心,推进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

      (四)成本价格管理股

      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价格及收费政策;负责制定和调整县级管理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2.依法管理和指导实施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组织价格听证。

      3.组织拟订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分析。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法规和政策,指导全县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拟订县级政策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牵头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协调重大价格和收费纠纷。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指导全县成本调查、成本监审工作,负责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  

      (五)社会救灾物资管理股

      1.负责全县社会救灾物资的购置、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县应急管理局下达的年度购置计划申请财政资金购置救灾物资。

      3.负责救灾物资出入库管理工作,按照动用指令出库救灾物资。

      4.负责发改系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5.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包容普惠创新指标完成牵头抓总工作。

      6.负责发改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7.承办市发改委对口国民经济动员与应急物资服务中心、法规科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价格认定中心

      对下列情形中涉及的作为定案依据或者关键证据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后,进行价格认定:

      1.涉案、涉纪、涉税价格认定事务性基础工作;

      2.价格争议纠纷调解;

      3.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价格认定;

      4.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价格认定;

      5.国家赔偿、补偿事项价格认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价格认定。

      (七)粮食管理股

      1.负责粮食收购和储备粮管理,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负责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保障粮食市场供应;负责粮情监测预警;培育发展新型粮食市场主体。

      2.负责粮食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粮食市场基本稳定;落实粮食安全考核工作责任。

      3.负责粮食仓库物流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指导全县粮食和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八)区域股

      1.负责提出全县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合作。

      2.负责推进《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的实施,协调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区域合作相关工作部署,联合推进邻近县市共同谋划、储备、申报跨区域重大项目,完成金三角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物资国有资产保值增效的监督,管理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保障重要建设物资的应急需求。

      三、办公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芮城县永乐南路111号

      办公电话:0359-3027576

      传真号码:0359-302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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