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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城县财政局主要职责

    时间:2022-04-25      信息来源:芮城县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参与拟订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预算编制,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和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加强管理,指导全县财政系统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负责审核和编制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管理县本级财政银行账户和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制定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加强管理,编制县级政府采购预算。

      (六)提出地方税收立法建议。研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的调整建议,根据全县预算安排,确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七)牵头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拟订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

      (九)负责办理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参与拟订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意见,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管理,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金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内债务和政府外债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订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四)制定全县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县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宏观经济政策,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增强县级统筹能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财政资金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依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完善县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依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管理县属国有金融资本,依法履行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拟订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拟订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二、内设机构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我局机构设置分二大类17个业务部门:

      1.行政股室15个,即:办公室、财务人事股、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监督检查股、行财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城市建设股、农财股、社会保障股、国资企业股、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股。

      2. 事业单位2个,即:芮城县国际金融和国库支付中心、芮城县财政预算评审中心。

      三、办公地址及电话

      地  址:芮城县洞宾东街119号

      电  话:0359-3022418 

      邮  编:04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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