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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城县交通运输局机构及职能简介

    时间:2022-03-16      信息来源:芮城县交通运输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芮城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县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性政策及发展战略建议。
      (二)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负责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规划、政策及标准;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县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含渔船)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含渔船)与渡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含渔船)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负责全县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交通领域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九)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检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智慧交通建设、科技发展、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负责县级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编制1名,设主任1名
      完成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督查、机要、新闻宣传、信访、文书档案、保密、接待等工作;负责牵头组织交通运输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任免、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行政审批股(规划财务股) 编制1名,设股长1名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负责行政审批资料的管理和归档;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发展战略,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审核;提出全县交通运输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预算,审核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本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统计、信息工作。
      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国有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负责专项资金、决算、政府采购等有关财务工作;落实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内审工作;指导本系统的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提出全县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
      (三)法规安全股(公路水路管理股、综合运输股)        编制1名,设股长1名
      承办交通运输地方性政策的起草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综合执法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资格审查;负责执法文书、执法车辆及服装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承担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全县交通防汛、防疫、防震、消防等工作,协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落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重点公路、水路工程项目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作;拟订公路、水路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协调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有关工作。组织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科学技术、教育、信息化、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政策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技术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编制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技术改造、技术培训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职业技术教育管理和交通行业技术培训工作;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开展交通科技开发、成果推广、对外技术合作和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维护、运营工作;落实全县农村公路发展政策、标准、规范、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维护年度计划和水毁灾害处置资金使用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实施和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运输行业管理职责、全县综合运输体系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工作;承担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全县道路运政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枢纽、运输场站初步设计审核、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参与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道路运输事故调查工作;承担跨县客运管理。拟订全县城县客运管理、运营相关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汽车租赁等工作全县水路运输县场、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船舶(含渔船)污染、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和指导工作;承担全县港航监督、船舶(含渔船)及水上浮动设施检验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方海事和水路运政业务工作。
      三、办公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芮城县学府西街
      办公电话:0359-3022554
      传真号码:0359-3029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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