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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城县司法局机构职能简介

    时间:2022-09-14      信息来源:芮城县司法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芮城县司法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共芮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组,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县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行政赔偿案件的相关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制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五)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本系统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以履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统领,统筹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深入研究谋划法治芮城建设顶层设计,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全系统在全面依法治县中的职能作用。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完成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办局党组会议,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政策并督促落实。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司法行政年鉴、史志、杂志的编撰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信访、扶贫工作。负责机关外事工作。

      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制定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系统审计工作。

      (二)政治部

      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负责处理机关党组日常事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制定本系统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责任分解、落实、检查和考核。负责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工作。承办机关管理干部违纪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拟订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科技信息培训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系统日常管理工作。

      (三)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组)

      负责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县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法学理论和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组织承办有关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

      (四)法制办公室

      负责对县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承办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制作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职责,组织法律顾问对县政府重要政策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争议和有关问题;

      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协调全县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行政执法投诉处理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工作;承办涉及县政府的行政应诉工作,受理、审查向县政府提出的行政赔偿请求,办理行政赔偿有关事宜。组织或参与有关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

      (六)社区矫正管理股

      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考核奖惩和帮扶工作。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社团组织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七)安置帮教办公室

      指导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全县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业务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九)行政审批股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负责行政审批资料的管理和归档;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放管服效”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处罚案件的评查工作。

      (十)综合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指导、监督律师、律师事务所工作。管理全县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教育培训、执业登记初审及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管理全县司法鉴定工作;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公证工作。指导公证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公证机构、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三、办公地址及电话

      芮城县司法局地址:芮城县大禹东街004号

      联系电话:0359-30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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