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机关事业单位:
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保障离退休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验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对象
2010年12月以前在机关事业社保办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及享受遗属困难补助人员。
二、验证时间
2011年4月7日起,至2011年4月30日结束。(周六、周日除外)
三、验证地点
1、为更加方便离退休老同志的年检,社保办将在各乡镇均设立服务窗口。4月7日至8日,风陵渡;4月11日,阳城;4月12日,永乐;4月13日,大王;4月14日,学张;4月15日,南卫;4月18日,东垆;4月19日, 西陌;4月20日,陌南。
以上乡镇居住的离退休老同志及遗属补助享受人员,可在对应日期内到当地联校内参加年检。
2、县直单位、城关片区及未及时参加年检的同志直接到人社局一楼西大厅参加年检。(具体安排见附表)
四、验证办法
1、由各单位人事干部通知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及遗属困难补助享受人员,携带“三证”(领取证、退休证、新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核对指纹、照片等相关信息。
2、对年老体弱、重病住院、行动不便及在运城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各单位于4月30日前报社保办,我办将上门办理验证手续。
3、对居住在外地的离退休人员,社保办将通过电话或信函方式,联系当地社保部门,为离退休人员办理验证手续。
五、有关事项
1、各单位人事干部要高度负责,及时通知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及遗属补助享受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验证手续,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社保办将在芮城信息和电视台刊登年检通知,望离退休人员注意并相互转告。
3、不尽事宜,欢迎广大离退休人员来信来访咨询。
联系电话:0359—3024723
地 址:芮城县学府西街
人社局院内(新七一小学对面)
附《年检日程表》
2011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