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决定任命:
张灵敏为芮城县城乡建设局局长;
姚三义为芮城县交通局局长。
决定免去:
梁建国 芮城县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薛学忍 芮城县交通局局长职务。
任命:
郑立新为芮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梁永安为芮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伟波为芮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同时免去:
张宽心 芮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奈毛 芮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曙光 芮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宪芳 芮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长勤 芮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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