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坚决制止违法占地和非法采矿的通告
芮城县国土资源局
去冬今春,我县违法占地和非法采矿现象呈现抬头之势。一些单位和个人不顾法律的明令禁止,在部分农村地区,甚至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未经批准违法占地、非法买卖土地或非法采矿,严重扰乱了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破坏了城市规划格局,导致了耕地面积的减少,造成了矿产资源的破坏,产生了极其不良的影响。为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坚决制止违法占地、非法采矿等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买卖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二、严禁农村任何村民擅自占用耕地进行住宅等非农业建设。
三、严禁无证开采矿产资源,严禁随意扩大采矿范围。无证开采矿产资源和擅自扩大采矿范围者,均依法按非法采矿予以查处。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定协议买卖本集体的土地,亦不得以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使用本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五、对违法占地、非法买卖土地、非法采矿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有权利与义务对违法占地、非法买卖土地和非法采矿行为进行检举和揭发。
举报电话:0359-3023270 (办公室)
0359-3031388 (执法队)
15035952888 (局 长)
2012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