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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城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3年农业示范展示基地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

    时间:2023-05-30      信息来源:芮城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各新型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做好我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现面向全县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个(其中必须有1个粮食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2个。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一)遴选范围

      产业突出、示范带动明显、长期稳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包括种植业、畜牧业、农机、渔业)。

      (二)遴选条件

      1.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是省级以上的示范社、示范农场,农业科技企业是市级以上的龙头企业或产业突出、示范带动明显的新兴科技企业。

      2.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规模且长期稳定,租用、合作的合同期限不少于10年(粮食基地规模在300亩以上,果树基地在100亩以上,蔬菜基地在50亩以上,设施果蔬基地设施面积在30亩以上)。要具备集示范、推广、培训功能于一体的基本基础设施、试验示范器材、教学培训设施等条件。

      3.基地应具有一支相对稳定、专业技术先进、能够长期提供技术支撑的团队。至少与1个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1个农业推广部门合作,已建立专家工作室且已有效开展技术合作的优先。

      4.基地在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推广方面对本地产业发展有影响力。示范推广的品种和技术先进性、实用性要强,辐射带动强,且基地能组织农户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等。

      5.近三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法人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资料

      1.芮城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见附件);

      2.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方案(含基地基本情况、示范展示内容、建设进度安排、投资计划及效益分析等);

      3.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银行征信、土地承包合同;

      4.申报主体各种表彰文件证明、相关农产品质量认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

      (一)遴选范围

      具有一定规模、辐射带动能力较强、服务效果好的农业企业、农业专业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等。

      (二)遴选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服务农民积极性高。农业企业要求是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要求是市级以上示范社、示范农场。

      2.需自主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与装备,专业化程度高、组织化能力强,能够对农户提供专项或全程化服务,且效果明显。

      3.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能大力开展良种、良法、良技推广应用及培训,能熟练使用新技术新装备,并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至少能培育80个示范主体,确保每个示范主体掌握2-3项主推技术。

      4.近三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法人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资料

      1.芮城县2023年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见附件);

      2.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技推广服务方案;

      3.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银行征信、土地承包合同;

      4.申报主体各种表彰文件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推荐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报送芮城县农业农村局三楼外事科教股

      联 系 人:杨景康

      联系电话:0359-8751637。

      附件: 芮城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pdf

                    芮城县2023年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pdf

      芮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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