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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征求《芮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3-03-16      信息来源:芮城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建立构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部署,是我国深化规划体制改革,优化国土空间,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的中心任务。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文件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我县组织开展了《芮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草案,为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共识,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现将《规划》草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和意见征集,热忱期待各界人士及广大群众参与,并提出您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4月13日,公示期30日。

       二、公示方式:芮城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芮城政务”。

       三、意见反馈:

      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邮寄信件、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反馈。

      2.邮寄地址:芮城县自然资源局,并在信封上注明“芮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3.电子邮箱:rcxzrzyj@163.com

      4.联系电话:0359-3023270

      芮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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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建议

    网民建议发表与2021年10月8日 12:00:08
    个人认为,不管谁犯了罪,不管他的地位有多高,资格有多老,应该一视同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该用什么刑责就用什么刑责,只有这样才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性,否则难以服众,也可以在欧美等一天到晚黑我们法制不健全的国家面前挺起腰杆,同意的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