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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时间:2023-03-16      信息来源:芮城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芮城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芮自然储告字(2023)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芮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下列范围内土地使用权:

      收回地块位于芮城县大禹渡枢纽站西侧,北邻大禹渡枢纽站公路,东、南、西均邻空地,面积0.6681公顷(合10.02亩)。

      收回地块位于芮城县谭圣线(凤凰咀段)北侧,北、东均邻芮城县供水工程服务中心(风陵渡灌区),南、西均邻谭圣线(凤凰咀段),面积1.689695公顷(合25.35亩)。

      上述两宗土地使用权由芮城县自然资源局收回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

      本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20日---2023年4月7日止),如有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告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芮城县自然资源局401室反馈。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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