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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城县关于征集就业见习岗位和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公告

    时间:2022-09-15      信息来源: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为促进我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广大失业青年实现充分就业,经研究决定,现再面向全县征集160名2022年度就业见习岗位,启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征集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1.管理制度健全、用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社会影响力,且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历史留用率较高的各类企业。

      2.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与其专业或技能相匹配的见习岗位、见习条件、见习辅导,可足额发放生活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

      3.能够为参加就业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和购买不低于85万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由人社部门按照每名就业见习人员24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并自觉接受人社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申报方式

      企(事)业单位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25日前到人民之家二楼东北(人才交流中心)申报就业见习单位。

      二、就业见习报名

      (一)报名对象

      离校2年内(2021、2022)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高校毕业生范围由山西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扩展到在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以及省外山西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城镇、农村户口均可),有就业见习意愿的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5日--9月25日。

      报名地点:人民之家二楼东北(人才交流中心)

      (三)报名方式

      1.高校毕业生需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失业青年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

      三、就业见习政策

      (一)见习人员与企业“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限自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的当月起计算,以实际在岗见习时间为准,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对吸纳参加就业见习人员的见习单位,每月给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县人社局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单位按要求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三)对未被就业见习单位留用的见习人员,县就业服务中心为其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岗位推荐等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

      联系人:宋女士

      咨询电话:0359-3021052

    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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