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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时间:2022-08-30      信息来源:芮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我县周边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严防疫情输入、扩散、蔓延,芮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如下通告:

      一、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为3日1次

      即日起,全县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由5日1次调整为3日1次。凡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要主动出示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低风险区人员进入医疗机构要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人员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急危重症患者边救治边检测。

      二、暂停零售药店销售“一退两抗”药品

      全县零售药店暂停销售“一退两抗”药品。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人员,请勿自行用药治疗,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从严控制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防控办批准后方可举办。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四、严格落实景区景点防控措施

      各景区景点严格落实测量体温、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对入芮的省外游客,前3天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4天开始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严限密闭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接待人数

      所有密闭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按照“预约、错峰、限流”原则,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接待量的50%,严格落实好常态化防控措施。

      疫情尚未结束,风险就在身边。广大民众要树立“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坚持良好卫生习惯,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同心同向、同舟共济,坚决守牢守好疫情防控的芮城阵地!

    芮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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