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承接省、市人民政府取消和下放
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关于落实承接省、市人民政府取消和下放
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2-04-06 信息来源:芮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2-00699 | 发布时间 | 2022-04-06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芮城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芮政发〔2022〕6号 |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20〕48号)和《关于承接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运协调发〔2022〕2号)文件精神,我县需对应承接省、市下放行政职权事项11项。
现将具体的行政职权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做好落实承接工作。对下放的行政职权,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及时调整编制权责清单,完善监管细则,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承接落实到位。
附件:县政府落实晋政发〔2021〕48号和运协调发〔2022〕
2号文件对应承接的行政职权事项(11项)
芮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