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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落实承接省、市人民政府取消和下放
    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2-04-06      信息来源:芮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2-00699 发布时间 2022-04-06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芮城县人民政府 文号 芮政发〔2022〕6号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20〕48号)和《关于承接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运协调发〔2022〕2号)文件精神,我县需对应承接省、市下放行政职权事项11项。

      现将具体的行政职权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做好落实承接工作。对下放的行政职权,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及时调整编制权责清单,完善监管细则,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承接落实到位。

     

      附件:县政府落实晋政发〔2021〕48号和运协调发〔2022〕

                 2号文件对应承接的行政职权事项(11项)

     

      芮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全文:芮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承接省、市人民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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