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2022年中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实施方案及发放标准
时间:2022-03-21 信息来源:芮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为了建立和完善公租房保障制度,保障我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要求,根据《芮城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按照芮财综(【2022】1号和【2022】5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制定我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房屋租赁补贴方案。
保障范围:
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保障条件:
中低收入家庭的条件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统计局提供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即26286元以下。
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居住在本县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现租赁居住在他人房屋内,并存有租赁关系,按市场租赁价格支付房租的住房困难家庭;部分住房困难家庭,虽有自建房屋,但家庭居住人口多,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上一年度城市人均住房面积的60%(23平方米)以下。
条件适当放宽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保障程序:
由户主持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及住房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居住的社区进行本年度低收入家庭的租赁补贴申报。
社区接到申报家庭的材料后,要严格审查,并安排专人入户调查,对申报、审核、调查后的情况,在本社区醒目位置公示。
社区对公示期后无异议的家庭资料上报城镇局委会进行再次交叉审核,对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家庭资料,上报住建局保障房办公室,进行终审。
住建局保障房办公室根据居委会提供的资料,由保障性住房信息共享资源领导组审核,确定2021年符合保障低收入家庭的租赁补贴户数,并将最终审核后的家庭户数,在《芮城信息栏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补贴标准及时间: 参考市场租金的标准,根据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程度,每个家庭按1200元标准进行发放。根据本年度目标任务资金安排,实行按季度发放。
申报时间:
日常申报
集中申报
芮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