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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时间:2022-03-07           字体大小:【   中  小 】

      3月7日,我市临猗县在对省外返运人员排查中,发现2名与西安疫情相关联的无症状感染者。为坚决守住“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底线,打赢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芮城县防控办紧急提示:   

      一、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的入芮返芮人员及山西健康码异常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单位或宾馆酒店报备,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各交通场站、各交通卡口防疫检查站要认真查验入芮返芮人员山西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山西健康码和行程卡异常人员立即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登记信息后推送属地防控办,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各交通卡口防疫检查站对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且在我县没有固定住所的人员原则上予以劝返。   

      三、实施分类管控。   

      (一)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芮人员实施“14+5”集中隔离医 学观察措施。   

      (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乡镇、街道)旅居史的入(返)芮人员实施“14+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三)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乡镇、街道)旅居史的入(返)芮人员,实施“7+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境外入境人员,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14天的返芮后执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21天的返芮后执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省外低风险地区入(返)芮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   

      对3月4日以来有临猗县旅居史人员实施“7+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四、各类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经营场所要认真履行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验码(行程卡、山西健康码)、戴口罩疫情防控“三要素”,特别是在学校、餐馆、酒店、大型商超、交通场站、景点景区、影剧院、网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休闲娱乐等人员聚集性公共场所要确定健康码管理员,严格将核验“山西健康码”作为通行必须凭证。对不履行查验码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整改。   

      五、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等司乘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落实山西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制度,并做好车辆通风和定期消杀。景区景点、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加强人群疏导,避免人员聚集。酒店、民宿、公寓、餐饮单位等工作人员要全员佩戴口罩,做到定期消杀通风,并做好信息登记。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或山西健康码转为“红码”“黄码”人员,要立即向属地防控办报告。   

      六、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少聚集、不扎堆,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县人民医院就诊,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芮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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